资金管理原则 - 公司资金管理遵循集中统一、收支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3] 现金管理 - 一次借款或报销1万元以上,提前一天告知出纳备付[15] - 存取5万元以上现金,两人以上同往并使用公司车辆[16] - 存取10万元以上现金,保卫部门派员同往[16] - 现金库存限额不超5个工作日开支[18] 岗位与印鉴管理 - 会计与出纳岗位分离,重要印鉴与重要票据分权管理[5] 资金使用与报送 - 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调动、分户使用,实行计划管理[9][10] - 各子公司按周报送资金周报,逐月上报滚动预测资金计划[12] 结算管理 - 除规定范围,公司收付业务通过银行办理结算[20] - 银行账户开设、注销履行审批程序,每月至少核对一次[20][28] 票据管理 - 支票领用后10个自然日内未使用交回财务部门[24] - 商业汇票到期日前十日提示付款,票据管理人员办理托收[28] - 应收票据抵押或100%保证金应付票据,到期银行从保证金账户支付[29] - 非100%保证金应付票据,到期日前保证出票银行账户资金充足[29] 外汇管理 - 国际收支结算方式有汇款、托收和信用证[32] - 经常项目外汇收支通过相应账户,资本项目通过对应账户[32] - 公司一般不进行人民币兑换外币现钞及收取外币现钞业务[32] -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保留或卖给金融机构,支出凭有效单证支付或购汇支付[32] - 资本项目下境外投资有多种外汇资产来源[32] - 财务部门可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避免汇率损失[33] 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票据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其他受限资金[35] - 票据保证金转入需经办人申请、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总监审批[37] - 信用证保证金转入申请及审批流按规定执行[35] - 受限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等,财务人员登记备查账[3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7] - 制度与后续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3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7] - 制度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制度[38]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38]
光洋股份: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