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GDR上市后适用
天赐材料(00270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3 年 8 月 11 日第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 1 页 /共 18 页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