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9月)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天赐材料(00270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9 月 2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