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4] - 委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事项可豁免[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报告,应建议撤换[4] 职责内容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2] - 审查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6] - 考评需经述职、评价等程序并报董事会[9]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