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对外担保事项,没有 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独立董事:丁芸、詹向阳、靳文静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东易 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易日 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