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相关 资 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丁芸、詹向阳、靳文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东易 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易日 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每个人客 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