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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东易日盛东易日盛(SZ:002713)2024-05-22 18:26

法律意见书 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北 京 和 儒 律 师 事 务 所 二〇二四年五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致: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 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 的《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 文件资料。公司已向本所保证所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