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的说明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徐忠建、朱必亮等5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速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18,448,878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74.97%;同时向包括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海汇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合计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交 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 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如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