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银业_关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关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 意见落实函 审核函〔2023〕130021 号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 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我所重组审核机构对你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现有以 下事项请予落实: 1.申报文件显示:本次收购标的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存在 1 家分支机构湖南宝山有 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残零采分公司(以下简称残零采分公司), 标的资产将残零采分公司经营权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 王尤安、廖晓军经营。 请上市公司结合标的资产与经营权承包方就残零采分公司 承包方式中关于责任和义务的具体约定,补充披露残零采分公司 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发生债务纠纷、重大安全事故或被有关部 门行政处罚等,相关责任的承担主体,并进一步明确标的资产采 取的风险隔离措施及有效性。 1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申报文件显示:(1)因贸易商客户的报价条款、结算条 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