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银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投资建设银冶炼二期烟气尾气深度治理项目的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建设银冶炼二期烟气尾气深度治理项目符合国家环保 政策,有利于提升公司银冶炼尾排烟气环保标准;有利于公司提升脱 硫脱硝处理能力以及技术经济指标,有利于提高自动化程度。本次投 资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经济效益、环保效益良好,项目建成投产后有 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上述事项。 二、关于投资建设酸性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