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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
金一文化金一文化(SZ:002721)2023-11-29 18:2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10307 号 致: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一文化")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的出具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是根据本法律意见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