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前知晓并对相关议案予以初审,本着认真、负责、独 立判断的态度,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已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相关 汇报并审阅了有关材料,资料详实,有助于董事会做出理性科学的决策。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 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工作要求。 张善端: 章永奎: 年 月 日 综上,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