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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电光科技电光科技(SZ:002730)2024-04-18 17:42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2] - 纳入评价范畴的16家子公司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控制度合理且可执行[4] - 评价基准日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5]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内控有效性结论未受影响[5] 研发与制度 - 公司有上海和乐清2大研发基地,与矿大成立博士工作站[8] - 公司制定《采购管理制度》规范不相容职务分离[9] - 公司建立存货管理制度和清查盘点程序[10] - 公司制定系列财务管理制度监督调控经营[11] 合规情况 - 2023年度无违规对外担保事项[14]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无违规[15]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潜在错报标准[15][16]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财产损失标准[17] - 报告期内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