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
关于《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之回复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679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2)(3)(4)(5)(6) 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7)(8)并发表明确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6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6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97 号)(以下简称"审 核问询函")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 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所用的术语、名称、简称,除特别注明外,与《深圳王 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 的含义相同。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万元为单位,若 出现总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