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提名张蕊女士为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张蕊女士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等资料,张蕊 女士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要求。 2、张蕊女士作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