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光股份国光股份(SZ:002749)2024-01-25 19:02

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4】第 0045 号 致: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 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

国光股份: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