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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草案)
永东股份永东股份(SZ:002753)2024-04-28 16: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686,457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375,686,45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人刘福太、刘东良、靳彩红、刘志红于2009年6月9日以净资产出资,持股比例分别为57.4%、32.8%、8.2%、1.6%[14]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时,需满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条件之一[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股东大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资产交易事项[3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6]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9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1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12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5] - 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127] 其他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144] - 公司应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