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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公告
先锋电子先锋电子(SZ:002767)2024-04-09 19:01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8] - 独立董事任职增加良好品德、无重大失信记录要求[2] -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不可任职[2][3] - 部分独立董事职权行使需全体过半数同意[3][4][30]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32] 募集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占净额10%以上需关注[6] - 到账六个月内可用其置换自筹资金[5] - 闲置或超募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5] - 变更用途等事项需关注[5]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单数不少于三人[7] - 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7]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等多项工作[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等[8] 分红政策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9]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11] -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1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人数不足补足[12] -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12]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6] - 会议资料保存10年[17] 提名委员会 - 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17] - 任期与董事会相同,人数不足补足[17][19]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9]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制定薪酬计划等,向董事会提建议[21] - 任期与董事会相同,人数不足补足[20]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议[22]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独立董事 - 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4] - 特定股东亲属不得担任[25] - 多方可提候选人,深交所审查[26][27]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27] - 连续3次未出席提请撤换[2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或同意[3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3] 审计部 - 配备适当专职人员,原规定不少于三人[39]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39][40] - 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40] - 每季度检查重大事项和募集资金情况[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