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坚科技中坚科技(SZ:002779)2024-01-15 18:5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交易披露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满足一定金额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披露[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披露[10] 董事会秘书规定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的,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4][17] - 最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者不得担任,聘任签保密协议[18][19] - 解聘需充足理由,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7] 专门委员会情况 - 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3名董事组成,各有人员构成要求[20][21][23][25]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及决议通过有出席人数和表决要求[19][22][24][26] 董事会会议规则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议案提交有时间要求[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通知提前10日或3日发出[31][35]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表决票和档案保存10年[38][43][49] 决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矛盾时后形成的为准[44][45] - 涉及利润分配等需等审计报告,部分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4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可纠正违规事项[52][56] 规则生效情况 - 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6]

中坚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