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坚科技中坚科技(SZ:002779)2024-01-15 18:5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任期与选举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应60日内补选[12][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8]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25] 审议事项规定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8][30]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1]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支持[32]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2]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因材料问题提延期[33] - 相关人员配合行使职权[3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9]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的津贴[34]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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