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205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88,516,736元,股份总数为388,516,736股[9][19] - 经营范围包括药品批发、进出口、医疗器械销售等[15]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2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6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9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6] - 符合分红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20][121]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2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二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32][13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媒体公告[141][143]
鹭燕医药: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