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下设部门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下设投资决策部和 ESG 决策部,董事长任部长[6] 战略委员会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由主任委员主持[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事项 -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企业风险评估[14] - 实施细则自 H 股在港交所上市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