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红墙股份: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红墙股份红墙股份(SZ:002809)2024-06-17 18:54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1年1月30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11] - 2021年4月13日调整激励对象人数和期权数量[11] - 2021年5月25日公告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11] - 2021年5月28日股东大会等通过激励计划并授予期权[11][12] - 2021年6月16日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16] 激励计划数据 - 激励对象100人,授予249.8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10元/股[12][13] -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30%[16] - 第三个等待期2024年6月15日届满[16] 行权绩效与结果 - 公司层面第三个行权期需2023年净利润或营收达一定增长率[16] - 2023年未达绩效,70名对象406,830份期权不得行权注销[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