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 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经营、财务、资 金状况等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 独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本次向关联方收购公司控 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