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则》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3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4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5 | | 第六章 |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7 | | 第七章 | 附则 7 | 第一章 总则 也未于会前提出书面意见,视为不能履行委员职责,董事会可根据本规则调整委 员会成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一条 为规范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