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中精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5月)
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由股东大会批准[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且未达股东大会批准条件由董事会批准[7] - 公司对外投资未达董事会批准标准由董事长批准,董事长为关联人时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0] 投资流程 - 总经理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并提出投资建议[12] - 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15] - 长期投资项目经初步评估、初审、调研论证后按权限审批[19] 投资处置 - 出现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3] - 出现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4]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和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相同[23] 投资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24]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参与监督运营决策[26] - 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应派出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26] - 对外投资派出人员人选由公司董事长批准决定[27] 财务与审计 - 公司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30] - 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适用公司财务相关制度[31] - 公司审计部门应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并审计重要子公司[31] - 应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核对[31] 信息披露与制度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6]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