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中精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股份转让限制 - 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卖出[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0] - 公司上市已满一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新增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3]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4] - 公司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减持与披露要求 - 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4]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4] 交易限制与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 董监高在定期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9] - 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3] - 董监高和大股东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及时披露[25] - 董监高持股变动达规定时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4]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将处分或处罚[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30]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9]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相关信息需在规定2个交易日内申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