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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和胜股份和胜股份(SZ:002824)2023-09-04 19:31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暨 回购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 目录 | | --- | | | 释义 | 2 | | --- | --- | --- | | 第一节 | 律师声明事项 | 4 | | 第二节 | 正文 | 5 | | |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 5 | | | 二、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批准和授权 | 6 | | | 三、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及满足情况 | 7 | | | 四、回购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 13 | | | 五、其他事项 | 14 | | 第三节 | 结论意见 | 14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