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统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提名管理制度,优化董事会组 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华统肉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管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董事是指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管人员。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