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鹭钨业: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后发表如下 意见: 一、我们对《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考虑了公司的实际发 展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九、我们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认为本次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