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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鹭钨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翔鹭钨业翔鹭钨业(SZ:002842)2023-12-19 19:1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修订)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42 证券简称:翔鹭钨业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 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 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委员须为独立董事,且 独立董事中必须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 非独立董事委员同样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 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特决定设立广东 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