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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兴达同兴达(SZ:002845)2023-10-25 18:4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释义 除非本制度上下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在本制度中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指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指《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七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具有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直系亲属:根据《管理办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