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荣技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委员会基本信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2024年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每年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5]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 委员在闭会期间可跟踪了解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22] 薪酬与激励计划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9] - 股权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9] 其他规定 - 委员可质询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评估其业绩指标[24]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4]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6][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