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1] 专门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选举制度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8] 职权行使规则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公司应提前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工作时间与记录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需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审计委员会审核披露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18][19]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提任免建议[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提薪酬建议[19] 履职保障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津贴与制度 - 公司给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0]
捷荣技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