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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荣技术: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
捷荣技术捷荣技术(SZ:002855)2024-06-07 20: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6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6,419,682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246,419,682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东信息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1800万股,占比10%[17] - 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2600万股,占比70%[17] - 捷荣汇盈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认购3060万股,占比17%[17] - 上海亦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540万股,占比3%[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特殊持股应一年内消除[18]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有六种[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有六种[21]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发起人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30日内执行[28]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4] -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3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多项重要事项[4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2] - 6种交易标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2]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43][44] - 6种担保行为需股东大会审议[46][48]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6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9]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3][54][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3][54][55] - 董事会、监事会及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60] - 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处理[6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6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8]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76]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监选举,通知披露候选人资料[63]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6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102]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97]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原董事履职,余任董事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98] - 董事会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97] - 6种情况之一且非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7] -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的对外投资总额,每一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8]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的单笔投资项目涉及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108]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的单笔投资项目金额/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0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且非股东大会审批范围(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1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且超300万元,非股东大会审批范围(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110]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1] - 收购或出售资产满足指标低于50%或绝对金额不超规定值,由董事会审议[111][112]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收购或出售资产年度累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单笔项目资产总额不超总资产3%,金额不超净资产3%[1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16]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19] 其他人员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2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总经理审批[12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总经理审批[125] - 监事任期每届3年,连选可连任[137]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142]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2]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45] - 定期会议通知10日前、临时会议通知5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145]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46]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46]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3] - 满足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5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5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5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55] - 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审议同意[159] - 监事会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159] - 股东大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9]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不包括召开当日)前至少30天通知[16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1]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74][175][176]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