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关于公司股东业绩承诺完成的公告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关于公司股东业绩承诺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晖电气"、"上市公司") 收到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文彪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金双寿先生、刘俊忠先生、 持股 5%以上董监高关付安先生、杨建国先生、以及股东宁波恒晖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各方")的通知,上述股东与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长耘)(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 人、持股 5%以上董监高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 协议〉之终止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关于业绩承诺的情况如下: 于文彪先生承诺,在乙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不干涉转让各方的管理的前 提下,上市公司拥有的与电能表业务相关的、或基于电能表业务的运营而产生的 资产,2021、2022、2023 年每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下 同)均应盈利,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