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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晖电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6月)
三晖电气三晖电气(SZ:002857)2024-06-28 20:35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行为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 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 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