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盛体育: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作为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注销合计 578.10 万份股票期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顾鸣杰 黄海燕 张桂森 2023 年 12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