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香山股份香山股份(SZ:002870)2024-03-27 19: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9]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备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9]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日通知[18] - 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临时会议,特殊情况不限[18] - 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 - 文件、计划等保存期限为十年[20]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 对董事会负责,配合监事会审计活动[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解释[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