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资金占用及偿还 - 2020年3月20日判决刘群退赔被侵占9182.4926万元、被挪用3325万元(360万元已归还)[5] - 2020年4月15日同意刘群以现金和非现金结合偿还剩余未归还资金12147.4926万元[6] - 截至2020年6月16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偿还完毕[6] - 经测算刘群占用资金利息为15512720.35元,2021年4月8日已偿还[7] 案件审理进程 - 2021年11月23日案件中止审理,12月31日恢复审理[8] - 2022年1月5日案件发回重审[9] - 2023年12月29日判决责令刘群退赔被侵占和挪用资金(已退还)[9] - 2024年8月8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0] 公司情况 - 公司股票自2019年6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 - 公司拥有独立法人结构,生产经营正常[11] - 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最终影响以审计确认结果为准[11] -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