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光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需为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任期与生效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