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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光生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卫光生物卫光生物(SZ:002880)2023-12-22 18:56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委员选举产生[4] 战略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战略委员会下设组织 - 下设投资顾问评审组,组长由召集人担任[4] 战略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3] 细则相关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