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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威科技: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ONGBO YAO、JUNJIE MICHAEL YAO、张小康、陈丹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惠威科技惠威科技(SZ:002888)2023-08-24 19:5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105号 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 HONGBO YAO、总经理 JUNJIE MICHAEL YAO、 董事会秘书张小康、财务总监陈丹红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 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 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 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 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 你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 30 日 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关于对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ONGBO YAO、 JUN.JIE MICHAEL YAO、 张小康、陈丹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