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热力:关于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于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 开展的存贷款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要求,特制定 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贷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为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 由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 财务管理部部长及各控股分、子公司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京能财务存贷款业务风险防范和处置 工作,财务部负责对京能财务业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及时 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以便领导小组按本预案防范和处置风险。 第二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 隐瞒、缓报、谎报京能财务的存贷款风险。 第三条 职责 (一)领导小组对董事会负责,统一领导存贷款业务风险的应 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在京能财务存贷款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 工作。 (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