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6月)
重大信息定义 - 重大信息含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重大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6] - 重大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7] - 关联交易指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含购买原材料等[8] - 重大风险含重大亏损、股东权益为负值等[10] - 重大变更含变更公司名称、经营方针等[13] 报告标准 - 重大信息(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除外)报告量化标准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5%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15][16] - 交易标的为公司或子公司股权,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17] - 涉案金额超5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知悉日报证券部[17] -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无论金额大小必须报告[18] 报告流程 - 证券部为公司重大信息接收联络机构[22]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突发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22] - 报告重大信息需履行内部审核手续,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等报送资料审核要求不同[23] - 董事会秘书及时反馈信息报告处理情况[23] 人员职责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重大事项信息收集、整理、上报[25] - 信息报告义务人及知情人员控制信息知情范围,不得泄漏、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25][26] 信息披露 -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信息披露媒体[26]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进行信息披露培训[26] 责任追究 - 重大信息应上报未及时(24小时内)或迟延上报致信息披露违规,追究报告义务人及其主管负责人责任[26]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