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博医疗:《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营范围修订 - 公司修订经营范围,新增技术服务、医学研究等一般项目及多项销售业务[2][4] - 许可项目新增医用口罩等生产及供电业务[2][4] 董事任期与会议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4] 董事会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5]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两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6]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特定条件通过[6]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上限[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特定条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修订流程 - 本次修订事项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8]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事宜[8] - 股东大会通过后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登记,以工商核准为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