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牧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加强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1 位委员是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其中董事长为当然 委员。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免职或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