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牧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设 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主要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至少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