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牧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 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 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