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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奥士康奥士康(SZ:002913)2024-04-24 21:44

报告披露时间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10]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6]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6]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6]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7]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较原预约日期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22] 报告内容与审计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上市、定期、临时、募集说明书等[14]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6]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十项内容[18][19] - 半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七项内容[2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有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7]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七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31]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31] - 公司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31][32]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应披露[39]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等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公司应披露[39]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37]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变化需及时披露[43] - 公司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变动需及时披露[43] 报告编制与发布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和组织年度财务审计[4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部编制完整定期报告并提交审议[46] - 董事会秘书按要求组织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并备案[46]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部完成[47]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临时公告需全体董事审阅和董事长审核签字[47] - 以监事会名义发布临时公告需全体监事审阅和监事会主席审核签字[49] 信息管理与责任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5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3]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64]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64]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负责管理[69] - 公司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情况记录由证券部保管[60] - 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由证券部保管[69] - 上述文件和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70]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74] - 投资者等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由证券部统筹安排[74] - 发现特定对象稿件含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披露并要求其保密[76] - 依法披露信息需报送交易所登记并在指定纸媒和网站披露[76]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77] - 证券部设专门咨询电话及电子信箱供股东咨询[78] - 董监高对信息披露负责,部分人员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79] - 董监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分并可要求赔偿[79] - 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公司将处分责任人[79]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罚,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81]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8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4][85]